6省组成中成药集采联盟 大型中成药联盟采购报名开始
时间:2022/03/18来源:医药之梯阅读:429
3月1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查看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报名产品相关信息的通知》。《通知》对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相关信息及A/B采购单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量进行了明细的规划。根据每家企业服用总天数占联盟地区所有企业合计服用天数的比例作为划分依据——其占比从高到低累计达80%的企业列入A采购单,其余的列入B 采购单。
广东中成药集采联盟成员包括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6省。经梳理,本次广东联盟集采报名覆盖了多个常见独家与非独家中成药大品种,包括:清开灵、蓝芩、醒脑静、百令、生脉、复方丹参、血塞通、银杏叶、康莱特、连花清瘟、肾康、痰热清、喜炎平等。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103)》(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相关信息查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内容及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价格申报品规及日均用量等信息:见附件1;
(二)A/B采购单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量明细表:见附件2;
(三)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价格信息: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省平台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药品价格公示-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价格查看”进行查看。
二、查看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17:00时止。
三、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如对查看信息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药品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反馈材料的,视为无异议,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药品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最低价格是截止至2021年 12月1日(含)各省(包括广东、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最低价格(指省级挂网价格或省级中标价格),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日均用量。
(二)同企业同品种不同剂型规格存在差比关系的:取报名品规中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差比后日均费用/价格最低的品规作为价格申报品规,其他报名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与价格申报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应符合差比。
(三)同企业同品种不同剂型不存在差比关系的:按同品种序号不同组别分别取同组报名品规中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差比后日均费用/价格最低的品规作为申报品规。
(四)带量最低价格是采集到的截止至目前全国省级带量采购的最低中选价格。
(五)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的价格信息,如发现存在未申报、漏报价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申报方式详见上述“反馈方式及要求”),除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申报价格为上述各省(区)截止至2021年12月1日(含)的最低价格(或截止至目前全国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的承诺书。
(六)如存在《采购文件》所列“同品种同一竞争单元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如实进行申报,申报内容需包括涉及的具体竞争单元名称、同竞争单元企业间具体关系(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存在管理关系)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及申报方式见上述“反馈方式及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企业承诺不存在上述所列情形。
(七)根据《采购文件》分组原则,人参方/红参方的生脉颗粒与“附表1《132个药品采购清单及统一代表品》-品种序号11生脉/益气复脉-2组合剂(含口服液)”应为同一竞价组,附表1中该组别的剂型调整为“颗粒剂/合剂(含口服液)”,药品名称调整为“人参方/红参方:生脉饮、生脉饮(人参方)、生脉颗粒”;附表2《132个药品的最高日均费用/最高有效申报价》中同步增加“人参方/红参方:生脉颗粒”的最高日均费用为:5.31元/每天【颗粒剂(含糖型)】、5.841元/每天【颗粒剂(无糖型)】。
(八)《采购文件》附表2中,品种序号22的“鸦胆子油乳注射液”的最高日均费用调整为:113.98元/每天。
(九)对于没有报名且未提供具体情况说明(须含省级药监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基准品规,其最低价格需纳入差比计算。价格申报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与基准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就低差比,其他报名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与价格申报品规的最低日均费用/最低价格应符合差比。
(十)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十一)企业须如实申报相关价格信息以及控股(管理)关系,对于虚报、漏报、瞒报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信息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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