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选聘(总经理)
工作职责:执行上级公司战略部署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公司经营层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完成上级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和任期经营目标。
1、基本条件
(1)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2)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至大学专科,医药或经营管理等相关专业。
(2)8年以上经营管理业务相关的经历,一般应具有同层级副职或相当职级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激情、高效、担当,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拥有忠诚担当、追求卓越、抗压坚韧、开放包容的个性特征,具备战略规划力、市场洞析力、资源配置力、风险管控的能力,有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决策督导能力、全局影响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创新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