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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办 业务副院长任职资格:1.年龄50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2.具有5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历;具有三级医院的业务管理工作经验;3.精通医疗、护理相关知识,熟悉医院管理模式、服务流程、质里控制标准等。主要职责: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并为医养板块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主持制定、健全医院的医疗业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全面推进的相关工作。